原标题: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机构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全区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健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度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前,由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审批,取得《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苏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须参加年检。
1.年检工作应全面检查机构年度报告,包括经营情况、预付费资金监管、办学规范、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2023年度年检工作应由机构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以下简称“一网通办”)线.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包括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勘查、作出年检意见。年检结果分为:通过、暂缓(整改)、不通过、注销。
4.严格把关年检结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年检结果不能定为通过,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立即停止办学,收回办学准入审核证书,直至注销。
➤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3}5号),存在收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未完全纳入预收费监管的。
➤ 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及有关资质证明不完善或与实际不符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教学行为的。
➤ 对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材信息不完善的,或使用非正式出版物的,或使用未经审核的培训材料的。
5.年检结果定为“通过”的机构,按照《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列入白名单;对于年检结果定为“暂缓(整改)”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延期验证,在未经复查合格前,不得招生;对“不通过”“注销”的机构应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予以注销并通报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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