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等规定进行,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天博复、实验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按校考专业成绩录取;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书法学:综合分=考生专业总分×80%+考生文化课总分×20%;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按考生文化课总分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按外语单科满分150分计)。2、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分。*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高考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根据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来了解是否被我校录取。
*被录取的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7日登录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填报专业方向信息,不填报者视为服从。*《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下旬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应由被录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请被录取的考生收到通知书后详细阅读《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我校2023年绘画设计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对绘画设计类包含的25个专业及方向最低录取分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③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2.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使用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最新动态]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开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
注: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满分不是750分的按750分折算。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660分,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均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以美术类校考省份的录取线为例,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普通上涨50分以上。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满分按300分折算。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2、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折算。(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规定为准。(3)同分排序原则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所有考生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填写专业志愿。如报考专业为省级统考专业,考生还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在我校校考志愿填报时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视为考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高考录取时专业调剂的顺序按照校考专业填报的顺序进行(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4.服装与服饰
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5名。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5名。6.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0名。7. 动画专业: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4名。8. 漫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9名。
1.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2.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生源省份: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例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①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总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总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及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2.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为84.8(男生),74.4(女生,文化折算成绩为73.023)
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发布,请考生在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官方网站查询。
四、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具体就读专业志愿征集工作将于近期展开,请大家关注本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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